3月2日,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[2017]269号文件《关于核准陕西广电网络传媒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》。
根据批复内容,陕西广电网络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;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,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,其余各期24个月内完成;本次发行将严格按照我公司报送的募集说明书进行;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。
为顺利获准发行公司债券,公司各部门通力合作,配合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访谈,财务部与承销商进行反复研讨、磋商,积极沟通,比计划提前一个月获得证监会批复。面对相对紧缩的货币市场环境,本次获准发行公司债券不仅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,优化了融资结构,更加稳固了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资金主动权,为完成2017年度利润指标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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